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同时附上《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今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按照《手册》提供的“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等图表开展相关工作。
意见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总体要求,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惩治腐败、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风险防范为重点、强化监督制约为保证、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力清晰、风险明确、防范有效、预警及时的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水平。要对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部门的各种权利事项、岗位职责、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参照建筑市场监管法规政策制定、资质资格审批、动态监管及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流程图,结合本地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要重点开展拟定建筑市场监管法规政策、资质资格审查、招投标监管、施工许可管理、跨省承揽业务管理、合同管理、动态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8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意见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制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加强执行监督,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腐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危害的认识,切实增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
同时,要结合实际监管内容,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建筑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流程,着重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防控力度,实现权力透明公开运行、接受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作为意见附件推出的《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总流程图,二是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