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4.04.0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近期我省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即将到来的施工高峰期、汛期和高温期,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环境更加不利,极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各地住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好汛期和高温天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制定合理的高温、汛期的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提升自查自纠的频度、速度和实效。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和不良记录管理,及时进行不良记录的通报公示,持续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各地、各企业要以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和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为核心,并针对汛期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活动板房等临时建构筑物的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作时间,防止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防止建筑起重机械带病运转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垮塌,防止设备漏电和易燃材料高温自燃,防止人员超负荷工作造成中暑、窒息,防止临时建构筑物坍塌和火灾,防止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四、落实应急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完善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防火、防汛、防事故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执行高温、汛期相关部门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