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24.04.0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安办〔2014〕47号)以及住建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4〕9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安办和住建部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理念,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一”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一部以模板支撑坍塌事故为原型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片《生命无价》;组织阅读一本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案例分析教材;组织学习一堂以预防模板支架、起重机械坍塌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视频教学课。通过开展“三个一”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视频教材另邮寄发放)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在6月16日开展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结合住建部办公厅和省安监局与省总工会下发的两个文件(建办人函[2014]249号)、(鄂安监发[2014]43号)要求,由各地住建委统一组织、指导,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的安全培训活动,主要依托施工总承包企业利用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专题培训教育;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施工企业、相关单位及个人参加“2014年全省安全知识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具体参赛时间和奖励办法,详见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鄂安监发[2014]43号)。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按照省住建厅5月28日“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建筑施工、燃气设施、供水设施、园林设施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立足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多部门联动、多方参与、主要领导挂帅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实战演习,以应对各种突发事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贯彻“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加强建筑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突出重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科学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建设安全生产为契机,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开展总结。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程的信息采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请各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应包括组织推动情况、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内容),分别于7月2日和9月1日前,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处。联系电话:027-87362280(含传真),联系人:高建江,电子邮箱:673423596@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