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建筑业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施工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稳定增长,呈现较好发展态势。
一、运行特点
(一)建筑业总产值保持稳步较快增长
2016年未,我市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资质建筑企业(下同)1300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980.37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增速比上年提高13.0个百分点,增速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产值增速逐季走高,一季度增长10.5%,二季度增长12.5%,三季度增长14.4%,全年增长16.0%,明显高于2015年增长3.0%的水平。据初步核算,2016年,全市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97.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0%。
分所有制情况看,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主体作用明显,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231.89亿元,增长21.5%,高出全市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占比达60.6%,拉动全市建筑业增长12.5个百分点。其中,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两企业年产值都突破500亿元,两企业合计对全市建筑业贡献率高达48.6%,特别是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产值排序由上年第10位跃升首位。
从构成看,建筑工程产值完成619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占比88.7%;安装工程产值578.55亿元,增长1.8%,占比8.3%;其他产值208.76亿元,下降7.8%,占比3.0%。
从承包工程类型看,建筑业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6892.1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占比98.7%,占比下降0.1个百分点;从建设单位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88.27亿元,增长21.5%。
(二)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贡献增强
2016年未,我市349家一级及以上建筑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149.40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增速高出全市建筑业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产值占比达88.1%,远高于其单位数占比26.8%的水平,对我市建筑业产值增长的贡献率高达90.8%,是我市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三)新签订合同额保持高速增长
2016年,我市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额16657.29亿元,比上年增长43.8%,增速比上年提高32.4个百分点。其中,新签订合同额9992.47亿元,增长31.2%,提高15.6个百分点。新签订合同价款的大幅增加,有效保障了我市建筑业持续发展。
(四)房屋施工、竣工面积双增长
2016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房屋施工面积44516.5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5.8%,增速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本年新开工房屋施工面积16723.06万平方米,增长15.9%,比上年提高7.0个百分点,但低于总施工面积增速,说明相当部分为上年结转项目,新开工项目略显不足。2016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房屋竣工面积11958.8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8%,增速比上年回落3.2个百分点;竣工房屋价值达2366.64亿元,增长30.5%,提高12.8个百分点。竣工房屋价值增速比面积增速高出1倍多,说明房屋造价上升较快。
二、需关注的问题
(一)企业生产能力过剩与工程项目任务不足的矛盾仍较突出
总体看,目前我市建筑业企业施工能力供大于求,市场过度竞争依然存在,经营秩序不尽规范,垫资施工、不履行合同、恶意压价和围标、拖欠工程款等现象仍时有发生。2016年,我市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1203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92.5%,占比较上年减少2.5个百分点,无项目可建企业比例有所扩大。
(二)民营建筑业增速减缓
2016年,我市1157家民营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739.71亿元,比上年增长8.2%,增速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增速7.8个百分点。建筑业总产值占比为39.2%,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企业数占近九成的民营建筑业企业产值增速减缓,应引起关注。
(三)企业应收工程款压力逐季增加
2016年三季度未,我市建筑业企业应收工程款为1397.23亿元,同比增长21.8%,高出建筑业产值增速7.4个百分点。从应收工程款前二个季度的增幅情况看,一季度增长10.8%,二季度增长15.8%,增速逐季扩大。这表明大量工程款无法按时收回,使得企业流动资金减少进而影响和降低工程进度,造成土地、劳动力等资源闲置浪费,经营压力加大,影响企业技术改进,制约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三、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建筑业发展面临项目减少、工程难接、资金紧张等严峻挑战。2017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资金实力较弱、竞争优势不明显的民营企业,要抢抓武汉新一轮赶超发展机遇,努力提质升级,谋求新发展、新突破。为此建议:
(一)借力整合和重组,做大做强
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混改联营,取长补短,共同成长壮大。要加快形成更多的在全国有竞争力的武汉建筑业品牌企业、龙头企业。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主动为企业经营、决策参谋服务,为其出谋划策,帮助指导企业扩大经营和发展壮大。
(二)加强自身管理,提质增效
建筑业企业自身要加强市场需求研究,充分依据自身优势找准市场定位,靠装备、管理、施工技术和产品,以及过硬的市场信誉来抢占两个市场,努力提高竞争力和生存能力。从2016年5月份开始,“营改增”已在建筑行业全面推行,建筑业企业一方面要严格按照税法和税务机关的管理要求,做好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工作,使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合理保障企业利益、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认真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发票管理,严格增值税进项发票归集流程,认真建立定期账目汇报机制,减少因人为拖延报账造成的当期应缴增值税款增大和超过认证期不能抵扣税款等情况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为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局面,要实现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业务模式和制度流程,加大合同执行力度,减少验工计价之后问题,以保证工程回款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加强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建筑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企业人才引进、人员培训、技术创新、资质升级和法律援助等提供支持。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帮扶本地企业资质升级,扩大高等级资质企业数量,加速形成高资质的龙头企业集群优势,增强本地建筑企业竞争优势。